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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4年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22 发布人:招生工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2014年上述高校继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高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各高校面试时间尽量错开。 
   
本次联合考试定于201431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理工科类专业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文史类专业考核科目: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各高校自行决定成绩使用方式。 
   
具体要求请参阅各高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香港大学教务处 
    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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