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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考试技能考核考场规则(6月20日)
发布时间:2015-06-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OSCE使用)

 

    一、考生应于本场次考试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入候考室,参加技能考试需本人准备白大衣。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二、在候考室候考过程中,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交头接耳,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考生可随身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笔,可在候考室继续看书学习,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机放入书包内,书包按要求存入柜中或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核对并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须在《签到表》上签字,领取带条形码贴纸的准考证(简称条码准考证),听取考务员讲解考试规则及相应程序。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随身携带条码准考证,保证条码无污损、无遗失。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将条码准考证交给引导员。

四、考生在考务人员的安排下,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进入考站考试。

五、考生正式进入考站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笔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如违规带入,必须立即主动上交,可以免于考试违规处罚。

六、考试采用单项循环,每一考生需按顺序进入6站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10分钟(含考生读题准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考试期间如有问题,可申请再次读题),换站时间1分钟。

七、进站铃响或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进入相应考站,进入考站后应首先将条码准考证交给主考官核验并有考官取下相应条码贴于考官评分表上。

八、本站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离开本考站,到下一考站门前等候。若考生提前完成本站考试内容,可提前离站,到本考站门外等候,等候中不能说话或做任何与违反考试纪律有关的行为,待本站结束铃响后,到下一考站门前等候。

    九、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操作考站不能以口述步骤代替实际操作。外籍或台湾、香港、澳门考生进入考室后,必须使用中文普通话。

    十、本轮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引导员的引导下按序离开考场,上交条码准考证,并在《分阶段考试临床技能考试考生安排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十一、经考务人员确认考生考核完成后,考生方可离场。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不得向候考人员发出考试相关信息,不得将考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上传至网络。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考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考试规则》、考试纪律,不服从管理的违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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